高溫爐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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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當高溫爐***次運用或長期停用后再次運用時,必需停止烘爐。烘爐的時間應為室溫200℃四小時。200℃至600℃四小時。運用時,爐溫***高不得超越額定溫度,以免燒毀電熱元件。制止向爐內(nèi)灌注各種液體及易溶解的金屬,馬弗爐***好在低于***高溫度50℃以下工作,此時爐絲有較長的壽命。
2、 高溫爐和控制器必需在相對濕度不超越85%、沒有導電塵埃、爆炸性氣體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工作。凡附有油脂之類的金屬資料需停止加熱時,有大量揮發(fā)性氣體將影響和腐蝕電熱元件外表,使之銷毀和縮短壽命。因而,加熱時應及時預防和做好密封容器或恰當開孔加以掃除。
3、 高溫爐控制器應限于在環(huán)境溫度0-40℃范圍內(nèi)運用。
4、 依據(jù)技術請求,定期經(jīng)常檢查電爐、控制器的各接線的連線能否良好,指示儀指針運動時有無卡住滯留現(xiàn)象,并用電位差計校正儀表因磁鋼、退磁、漲絲、彈片的疲倦、均衡毀壞等惹起的誤差增大狀況。
5、 熱電偶不要在高溫時驟然拔出,以防外套炸裂。
6、 經(jīng)常堅持馬弗爐爐膛清潔,及時肅清爐內(nèi)氧化物之類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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